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大專生實習徵才中!
就業及實習訊息
來函轉知
發佈日期:115/03/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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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 招收對象:
(1)大專院校之學生或研究生。
(2)對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,及民生消費相關議題有興趣者優先錄取。
二. 實習內容:包含法律諮詢協助、團訟行政作業、申訴 業務行政作業、雜誌編輯行政作業、記者會行政作 業、及資源發展行政作業等。
三. 實習期間:
- 期中實習-實習時數依各校規定,惟每週至少實習3 小時。
- 暑假實習-每年七月及八月,每週至少實習20小 時,至少實習4週。
- 寒假實習-每年一月,每週至少實習20小時,至少 實習4週。
四. 招募名額:經該會書面審核後決定,期中實習至多25 位;暑假實習至多10位;寒假實習至多5位。
五. 申請期限:暑假實習至遲於當年度6月13日前申請;期中實習及寒假實習則至遲於實習開始前一周申請。
六. 申請方式:
- 申請實習時數未滿96小時-以電子郵件申請。
- 申請實習時數96小時以上-由學生所屬系所函送申 請。
餘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