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
內 容
備 註
人員區分
助理
名額
1名
資格條件
一、 大學以上商學相關科系畢業。
二、 熟諳excel、word及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及電腦作業。
三、 工作態度積極、具服務熱忱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,有校務基金會計相關工作經驗尤佳。
工作項目
經費審核、傳票開立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。
聘 期
自報到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。
薪資福利
依「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計薪原則及注意事項」規定辦理(學士畢業31,806元起薪,碩士畢業36,509元起薪)。
工作地址
台北市內湖路二段177號
交通位置:
1.捷運文湖線文德站,步行約10分鐘。
2.捷運文湖線港墘站,轉乘公車247、247(區)、267、28
至國立臺灣戲曲學院(達人女中),計3站。
應附資料及證件
一、自傳表、履歷(或簡歷)表
二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
三、其他證明文件(例:身心障礙手冊)
報名及甄試方式
一、應徵者將自傳表、履歷(或簡歷)表、最高學歷畢業證
書影本、其他證明文件,於112年4月7日(星期五)
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校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:114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,主計室。合者電話通知甄試日期,不合者恕不退件。
三、請註明「應徵主計室助理」
四、聯絡人:潘小姐,電話(02)2796-2666轉1131
甄試日期及地點
甄試日期:另以電話通知
甄試地點:台北市內湖路2段177號
錄取/通知
一、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,擇優進行面試,甄審擇優正取1名,視情況備取1名,並公告在本校網站。
二、應徵人員條件相同時,得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員。
1.經錄取人員,另行通知簽約。
2.本職缺備取人員備取時間為3個月,並得以遞補與原公開甄選職缺職務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