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「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實習計畫」
就業及實習訊息
來函轉知
發佈日期:115/03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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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 申請資格:
一、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。
二、實習學生應修畢課程: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(或 相關課程)、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,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(如青少年社會工作 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、青少年心理學、少年事件處理法、矯治社會工作等)共計6 門 課程。
貳、 申請與實習時間:
一、實習與申請時間:本計畫自 115 年度開始適用,有意申請者,請依以下實習區間提出申請,每人限選一個時段,不得重複申請,收件截止日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,郵戳為憑。
(一)、上學期(9 月至隔年 1 月) --6 月申請。
(二)、下學期(2 月至 6 月)--10 月申請。
(三)、暑假(7 月至 8 月)--4 月申請。
二、實習時數:不得低於200 小時或依學校規定。
參、 招收人數:1 名。
肆、 申請流程:如簡章。
伍、本計畫以及相關表單請至本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官網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jdpc.police.ntpc.gov.tw/),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該會輔導組承辦人謝少年輔導員,聯絡電話:(02)22665750分機504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