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4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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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實習相關內容如下:
(一)對象:國內各大專院校以上(含研究所)之在學生。
(二)實習需求名額:文化資源組及研究典藏組各2名,實習單元、內容、時數、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實習需求表。
(三)實習安排與評核:
(1)實習生原則須於 7 月 1 日或 8 月 1 日報到,並統一於 7 月 1 日受訓(如遇假日順延)。
(2)實習生出勤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30-17:30;惟配合業務需求,如安排實習生星期六、日出勤,可擇日請休。
(3)實習生之工作安排、督導及評核,由該生實習之組室主管,指派專人負責。實習生如因故擬更換組室實習,需事先由學校行文,經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審核通過後調整之。
(4)實習生報到後,請與輔導人員討論實習專題,經主管同意後交推廣教育組彙陳確定。實習結束前一週,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安排實習成果座談會,實習生以個人或團體方式進行實習成果簡報。
(5)實習評核項目及方式依學校實習規定,或採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實習評量表(附件 2),由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相關組室主管或其指派督導人員考核評分,經推廣教育組彙整並簽奉處長核定後,函復學校及開具實習時數證明。
二、注意事項
(一)實習生為義務性質,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不支給任何報酬(薪資、保險和津貼)。
(二)實習生應配戴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發給之識別證進出,遵守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出勤規定簽到退,如因故須請假者,應事先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實習組室聯繫,惟須補足實習時數。
(三)實習生學習期間如有無故缺席或不適任之行為,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得終止其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系所。
三、報名方式:有意申請者請參閱附件作業要點及「114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表」,備齊申請資料(含申請表、履歷自傳、實習計畫),相關表單請至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官網(https://www.cksmh.gov.tw)「政府資訊公開」之行政規則下載。請於114年4月15日(二)前將相關資料電子檔及附件回傳career168@ntub.edu.tw,並致電研發處就輔組確認(02-23226214)